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实施机构   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本区辖区内的小微企业

四、受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

六、办理条件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五险),给予每个岗位补贴2000元。

六、申请材料   

1、招用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银行回单或流水

5、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财务报表

7、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八、咨询电话

0635-72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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