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实施机构 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本区辖区内的小微企业
四、受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
六、办理条件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五险),给予每个岗位补贴2000元。
六、申请材料
1、招用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银行回单或流水
5、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财务报表
7、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八、咨询电话
0635-729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