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二、实施机构 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员的用人单位
四、受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
六、办理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事业单位。
六、申请材料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情况明细表》3、《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从征缴系统打印并需加盖社保征缴机构专用章);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持有新版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复印第2、6页;持有老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第1、2页和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情况”填有信息的页面);6、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开户许可证)8、劳动合同复印件9、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和复印件(申报时提供单位财务记账凭证,审核后退回);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八、咨询电话
0635-7298302
以下是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