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服务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实施机构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受理地点   就业地乡镇街道人社所

五、办理依据   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

六、办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

2、《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原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从业证明》(按季报)原件及每月工资证明复印件[工资证明必须是用工单位或雇主与申请人发放工资的有效证明(每月工资卡转账记录),摆地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进货付款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灵活就业证明的用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缴纳社会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8、邮政银行卡及复印件;

9、雇主身份证复印件及雇主保证书;

10、无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工商局或所盖章签字为准),数据共享的可以不予提供。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八、咨询电话

0635-72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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