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实施机构 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四、受理地点 茌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科
五、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六、办理条件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七、申请材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养老保险手册
3、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失业金申领表
6、职工失业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本人华夏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
承诺时限:
九、咨询电话
0635-7298302